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做好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工作,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天然草原生态环境及畜牧业基本情况
(一)平川区基本情况
平川区是1985年随白银恢复建市而设立的远郊市辖区,位于白银市东北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4°26'—105°26',北纬6°19'—37°00'之间,东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连景泰县,北邻靖远县,南毗邻靖远县、会宁县。海拨1480米—1800米之间。总面积约2106.1平方公里。全区辖4乡4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有60个村民委员会、25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3万人。有耕地25.8万亩,其中水地10万亩。平川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日照充足,降雨量少,蒸发量大,无霜期长,干旱多风,春季扬尘及沙尘暴时有发生,平均气温10.5℃,最高气温39.2℃,最低气温-25.2℃,年总降水量261mm,年总蒸发量1936.8mm。
(二)天然草原基本情况
平川区拥有196.95万亩天然草地,占全区土地面积的62.3%,是耕地面积的7.63倍。可利用草原面积165万亩,划定草畜平衡面积165万亩。草原类型以温性荒漠、温性草原化荒漠为主,是全区天然草原的主体。按照流域划分,全区草原共划分为三个小的流域。分别为崛吴山清水河流域,崛吴山杨稍河流域和水泉沙河流域。崛吴山清水河流域包括种田、复兴两乡,均属于温性荒漠化草原。崛吴山杨稍河流域包括共和、黄峤二乡和崛吴山林场,该区域经济条件较好,但自然条件较差。流域内有崛吴山、黄家洼山、西格拉滩等草原资源区。水泉砂河流域包括水泉镇、宝积乡和王家山镇,该区域基本属于沙化区,境内有水泉尖山、潲水山、旱坪川滩等草原资源区,均属于温性荒漠、温性草原化荒漠。
天然草原区自然条件严酷,干旱少雨,草山贫瘠,植被稀疏,覆盖度低(约在20—30%),草场严重超载。草地植被除少数白刺,沙棘、锦鸡儿等灌木外,多为耐旱的菊科、禾本科、莎草科、豆科等植物。有冷蒿、短花针茅、狗尾草、醉马草,冰草、骆驼蓬、地椒等。牧草一般四月上旬萌发返青,十月中旬枯黄,全年生长期190天,枯黄期175天。亩产鲜草平均为50公斤,以1:2.5比例折合干草为20公斤/亩,总产干草量1688.5万公斤,按每个羊单位年需干草657公斤计,理论载畜量约为2.57万个羊单位。
全区可利用草原面积165万亩。划定草畜平衡面积165万亩。其中:王家山镇25.56万亩,水泉镇52.45万亩,宝积乡36.38万亩,共和镇16.39万亩,黄峤乡16.37万亩,种田乡8.85万亩,复兴乡9万亩。
全区累计人工种草4.25万亩,主要为苜蓿、草谷子、燕麦草等,其中:王家山镇0.49万亩,水泉镇0.66万亩,宝积乡0.47万亩,共和镇0.63万亩,黄峤乡0.69万亩,种田乡0.73万亩,复兴乡0.58万亩。
(三)畜牧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畜牧业生产稳步推进,运行情况良好。大家畜存栏1.65万头(匹), 牛饲养量3416头,其中:奶牛存栏1086头,完成任务的72.4%;肉牛饲养量2100头,完成任务的70%;羊饲养量12.5万只,完成任务的86.2%;生猪饲养量13.6万头,生猪存栏6.6万头,出栏7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5587头;鸡存栏52.8万只,完成任务的92.6%,其中:蛋鸡存栏42.2万只,出栏12.1万只,肉鸡存栏10.6万只,出栏10.3万只。肉蛋奶类总产量7720吨,完成任务的85.2%;水产品产量72吨,完成任务的84.7%;黄牛冻配改良560头,完成任务的70%;新增养殖场(小区)5个,已建成规模养殖场3个,完成任务的60%;青贮窖7万立方米,完成任务的100%;人工种草面积4.25万亩,完成任务的100%;青贮饲草0.6万吨,年加工秸杆量3万吨,争取秸秆利用率达到51%。牧渔业总产值达6426万元以上,完成任务的85%,同比增长9.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草原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区人、畜、草的关系和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牧民收入增长,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政策研究、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重要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明确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落实补奖政策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加大落实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根据各乡镇草原的面积、经济和生态功能等情况,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区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要防止补贴太低影响牧民生产生活。
——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建设目标
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根本目标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牧民增收。实施草畜平衡,不是简单减少牲畜饲养量,而是要大力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和划区轮牧,提高牧区畜牧业生产水平,使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目前,我区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问题面临严峻形势。一是草原退化严重,可利用面积减少,生态功能弱化。目前,全区约93%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退化,产草量比20世纪80年代平均下降30%—50%,部分草场完全丧失生产能力。二是牧民就业渠道窄,生产生活成本高,收入积累缓慢。三是草原保护投入不足,生产扶持力度弱,牧区发展可持续性不强。从长远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以上三个问题,还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场生产能力,草原承载能力将日益增强,有利于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
1.制定草畜平衡推进目标。实现草畜平衡是补助奖励政策的根本要求,有利于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兼顾草原畜牧业发展。总的来看,全区草原家畜超载过牧问题非常突出,总体上超载率在45.91%左右。实现草畜平衡需要一个过程,指望补贴奖励政策实施后家畜超载过牧问题一夜之间得到完全解决,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根据现有家畜超载情况,对超载草原确定逐年减畜的具体进度,并力求落实到村和户,力争在3年内,基本实现草原牧草生产能力与家畜需求的总体平衡。
2.制定草原生态恢复的阶段目标。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的基本目标是要实现草原生态恢复。确定草原生态恢复的阶段目标,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握政策实施的着力点,明确工作的重点和措施。草原生态恢复目标应主要立足未来三年,细化分解到各年度,形成年度目标。在具体指标上,可按不同的草原类型和利用情况分类设定或按不同区域分别设定,重点考虑植被高度、盖度、产量及植物种类变化情况,考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情况,要争取草原生态不断恶化的总体趋势在两年内出现“拐点”,并从此进入生态持续恢复的良性阶段。
三、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具体形式
(一)草畜平衡补助资金
1、结合天然草原生产力状况,确定草原适宜载畜量标准,划定草畜平衡区域,明确草原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放牧牲畜数量上限,为落实草畜平衡打好基础。
2、制定明确的减畜计划(草原放牧牲畜转移计划),确定减畜数量,全面推行舍饲养殖模式,规定减畜时间进度,减畜计划额度落实到村、到户,确定承包户的牲畜放牧量,并进行公示,与牧户签订草畜平衡合同书,及时足额发放草畜平衡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标准为1元/亩。全区划定草畜平衡面积165万亩,其中王家山镇25.56万亩,水泉镇52.45万亩,宝积乡36.38万亩,共和镇16.39万亩,黄峤乡16.37万亩,种田乡8.85万亩,复兴乡9万亩。共需补助资金165万元。
全区165万亩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原亩产鲜草平均为50公斤,以1:2.5比例折合干草为20公斤/亩,总产干草量1688.5万公斤,按每个羊单位年需干草657公斤计,理论载畜量约为2.57万个羊单位。实际载畜量达到3.75万个羊单位,牲畜超载1.18万个羊单位,草畜平衡工作分三年实施, 2011年减畜0.472万个羊单位,2012减畜0.472万个羊单位,2013减畜0.236万个羊单位,逐步达到草原动态平衡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巩固三年中所取得的成果,通过转牧下山、舍饲圈养、人工种草、秸秆青贮利用等具体措施,避免出现反弹和倒退的现象。其中人工种草是实现草畜平衡的最重要手段。
(二)人工种草补助资金。
平川区人工种草面积4.25万亩,其中:王家山镇0.49万亩,水泉镇0.66万亩,宝积乡0.47万亩,共和镇0.63万亩,黄桥乡0.69万亩,种田乡0.73万亩,复兴乡0.58万亩。按照每年1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共补助42.5万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牧草良种补贴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施。各乡镇对约占人工种草总面积65%的处在旺盛生长期的多年生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落实到村、户,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对约占种草面积35%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需要更新的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采取项目管理形式统筹使用。
四、2011年工作进度
2011年1月—2011年6月:宣传补奖政策,开展前期调研,核定基本数据。
2011年7月—2011年8月:组建工作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规程。
2011年9月—2011年10月:加快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开展草原承包经营,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在核定草畜平衡面积的基础上,划定草畜平衡区域,落实草畜平衡措施;核实人工种草面积;确认登记牧户工作。
2011年11月:完成资料汇总建档与数字化管理,对各乡镇落实补奖机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验收;对全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通过核查登记、上册公示,向牧户兑付补奖资金。
2011年12月:申请省、市对我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验收。
五、资金概算
(一)草畜平衡补助165万元;
(二)人工种草补助42.5万元;
总计补助金额207.5万元。
六、保障措施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环节繁琐,为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以农牧、财政、国土、扶贫、环保、民政、审计、统计、监察、林业、公安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日常工作。三是成立业务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区草原监理站和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问题。
(二)夯实基础,做好前期工作
1.开展草原承包到户工作。一是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为原则,启动草原承包到户工作。二是强化工作力度,采取特殊政策,将草原一次性承包到户,确认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实行严格管理。三是对承包到户的草原,以户为单位进行四至界限确认、勾绘图斑、核准面积、草原等级划分和适宜载畜量核定。四是签定草原承包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确保草原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发放到位,由区政府签章核发全省统一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五是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工作。六是建立全区草原规范化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草原承包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统一化和完整性。七是对承包到户的草原界线、面积进行公示。
2.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按照农业部和省、市的要求,我区基本草原划定的数量应占行政区域内天然草原总面积的80%以上,在摸清草原的现实分布情况、界限、类型、利用条件、经营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要按照县级1:20万、乡级1:5万比例尺要求全部转绘上图,并做详细的标注和说明。区畜牧局负责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进行统一登记建档,由区政府予以公告。
3.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明确主管领导。草原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配备相关办公设备和开展执法监督装备,提高工作能力。
(三)制定措施,健全规章制度
根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管理办法。明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程序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二是制定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根据国家的补助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拨付程序和发放形式,明确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方式、补助期限等,准确核算补助金额,确保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户。三是制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的绩效考核制度。从草畜平衡指标监测、补助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到位、后续产业培育等多方面建立考核制度,量化指标,保证目标任务以及资金落实到位,确保顺利实施。四是制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公示制度。对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等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图、表、卡、册、证,做到详实准确、群众满意。
(四)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乡镇也要与各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各级政府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将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实行跟踪检查报告制。区畜牧局对草畜平衡等工作进度和补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年末上报年度工作总结。三是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区审计局对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兑现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四是实行动态监测制。各乡镇要严格测定天然草原利用状况和饲草料总量,核查牲畜总饲养量,根据草原载畜能力,确定草畜平衡点。对牲畜饲养量超过核定载畜量的,通过草场改良、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增加饲草饲料供应量、实行舍饲圈养、加快牲畜出栏、优化畜群结构等措施实行增草减畜,实现草畜平衡。五是实行草原监理制。完善草原监理工作机制,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对草畜平衡、草原植被恢复等草原基本状况进行全程动态管理,科学评价工作效果。六是落实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一定比例落实工作经费,为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理解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作,为顺利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平川区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梁仲翠)
附件:1、平川区草原资源分布统计表
2、平川区草畜平衡区域载畜量统计表
3、平川区人工种草统计
附件1:
平川区草原资源分布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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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草原总面积
|
可利用草原面积
|
|
全 区
|
196.95
|
165
|
|
王家山镇
|
30.93
|
25.56
|
|
水泉镇
|
63.56
|
52.45
|
|
宝积乡
|
43.08
|
36.38
|
|
共和镇
|
19.35
|
16.39
|
|
黄峤乡
|
19.33
|
16.37
|
|
种田乡
|
10.45
|
8.85
|
|
复兴乡
|
10.25
|
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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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平川区草畜平衡区域载畜量统计表
单位:万亩、万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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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草畜平衡面积
|
理论
载畜量
|
实际
载畜量
|
超载数量
|
超载率
|
|
合计
|
165
|
2.57
|
3.75
|
1.18
|
45.91%
|
|
王家山镇
|
25.56
|
0.28
|
0.44
|
0.16
|
57.14%
|
|
水泉镇
|
52.45
|
0.63
|
0.97
|
0.34
|
53.96%
|
|
宝积乡
|
36.38
|
0.43
|
0.62
|
0.19
|
44.18%
|
|
共和镇
|
16.39
|
0.39
|
0.49
|
0.10
|
25.64%
|
|
黄桥乡
|
16.37
|
0.37
|
0.43
|
0.06
|
16.22%
|
|
种田乡
|
8.85
|
0.21
|
0.39
|
0.18
|
85.71%
|
|
复兴乡
|
9
|
0.26
|
0.41
|
0.15
|
57.6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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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平川区人工种草统计表
单位:万亩
|
乡 镇
|
人工种草面积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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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区
|
4.25
|
|
|
王家山镇
|
0.49
|
|
|
水泉镇
|
0.66
|
|
|
宝积乡
|
0.47
|
|
|
共和镇
|
0.63
|
|
|
黄峤乡
|
0.69
|
|
|
种田乡
|
0.73
|
|
|
复兴乡
|
0.58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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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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