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农牧局文件
平农牧发[2011]126号
白银市平川区农牧局
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归口管理单位:
根据白银市农牧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市农牧发 [2011]133 号),我局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白银市平川区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
二O 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 六五 普法 规划 通知
抄报:市农牧局
抄送:区法制办
白银市平川区农牧局办公室 2011 年11 月8 日印发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
在市农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农业系统“五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 — 2015 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坚持发挥农业部门的主导职能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务实创新,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业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紧紧围绕“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服务,从农民需要和农业部门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观念,创新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普治并举,整体推进。要把普法与立法、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推进农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各级农业部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深入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七)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基层和农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八)扎实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农村,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家喻户晓。
——大力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农资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农资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农业部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利用单位培训场所,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制宣传;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做好“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三、对象和要求
(九)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业系统的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推广人员、农业基层干部、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十)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区级农业部门每年必须举办 2 次以上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 80 小时。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
(十一)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培养和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把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农业系统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把法律知识纳入局系统执法人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实施执法人员学法和年度法制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 40 小时。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十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大力培养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形势和要求,开展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建立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农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十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指导等工作结合起来。要不断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组织农业法制讲师团、宣传队、编写实用教材和宣传资料,向农村基层干部、农民宣传农业政策和法规,全面提高农民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十五)步骤和安排。“六五”普法规划从 2011 年开始实施,到 2015 年结束。
2011 年,结合农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编写教材,抓好试点,培训普法业务骨干,做好“六五”普法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为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012 年至 2014 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3 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2015 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十六)加强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要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普法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十七)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农业部门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培训一批普法骨干,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八)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开展普法试点、建立农业法制宣传网站、组织农业法制宣传活动等,都需要经费投入,各单位、各乡镇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所必需的经费,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确保农业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九)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实行固定场所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广校等各类学校的培训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乡村、市场、田头等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二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有效管理为目的、以实绩为核心、以考核为手段、以监督为制约的评估考核体制,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各乡镇、各单位每年年终进行自查,并向区农牧局报告本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法治宣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