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编制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繁育、推广计划,发布信息;
3、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
4、种子质量的监督;
5、农作物品种管理;
6、培训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7、依法查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