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拟定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实施;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三、指导全区农牧业结构的布局与调整,并提出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
四、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统计、调查、分析与检测;
五、引导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畜产品品质的改善,引导农牧业逐步向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方面发展;
六、负责农牧业基本建设,农牧业技术改造、重点生产基地建设、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的筛选、论证、计划管理与实施,促进农牧业向种、养、贸、工农一体化方面发展。

